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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城控股 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0.4万元

发布日期:2024-09-03 12:22    点击次数:183

(原标题: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0.4万元)

金融界消息,近日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管理,被国家税务总局札达县税务局予以处罚4000元。

据公告内容,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、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、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、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所得)未按期进行申报。

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〔2001〕第49号)第六十二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〔2001〕第49号)第六十至七十三条,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的违规行为,最终被国家税务总局札达县税务局处以4000元的罚款。

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:札税罚20242行政相对人名称: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处罚类别:罚款处罚决定日期:2024-07-02处罚内容:予以处罚4000元罚款金额(万元):0.400000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: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:违法行为类型:违反税收管理违法事实: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所得)未按期进行申报;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所得)未按期进行申报;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所得)未按期进行申报;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所得)未按期进行申报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〔2001〕第49号)第六十二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〔2001〕第49号)第六十至七十三条处罚机关:国家税务总局札达县税务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1542522K39847802U数据来源单位:国家税务总局札达县税务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1542522K39847802U数据更新时间戳:2024-07-03

本文源自:金融界

作者:天眼君新城控股